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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08月26日 20:17:14
暑期即将到来,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备考法律硕士考研,小高为大家整理了《法硕考研复习规划》的主题文章,总结法理学,法制史,宪法,民法,刑法五门专业课的复习规划,逐一讲解,非常全面,希望同学们不要错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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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接着给大家讲刑法学的复习规划!
刑法学可以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,根据法硕联考考试分析大纲其中一、章至第十二章为总论,总论又分为分四部分内容:一、部分是刑法基础知识:一、章;第二部分为犯罪:第二章至第七章;第三部分为刑事责任:第八章;第四部分为刑罚:第九章至第十二章。第十三章至第二十一章为分论。刑法总则规定的是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理、原则,包括刑法的任务、基本原则、适用范围、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、刑事责任、共同犯罪、刑罚的种类及刑罚的具体运用制度等内容,是定罪与量刑过程中的一些共性的问题。刑法分则规定的是各种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条件及刑罚,包括罪状、罪名及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等内容。
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原理、原则,对于刑法分则的具体运用具有指导作用,在理解和和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同时,必须考虑到刑法总则的原理与规定。刑法分则是总则的具体化,是刑法总则原理和原则的具体运用。在认定和处罚犯罪过程中,刑法总则一般规定和分则具体规定都必须加以考虑。
总论部分的内容包括绪论、犯罪论和刑罚论三部分。绪论部分主要包括刑法的概念、任务和机能、体系和解释、刑法基本原则以及刑法的效力范围等基础知识,考察主要以选择题为主,因此重在理解。犯罪论部分是考察的重点,理论性强,是刑法的精髓,几乎每年的辨析题都出在这,简答题也常常涉及,要着重去理解,学会用理论去分析问题。刑罚论部分理论性没有犯罪论那么强,但考察知识点很细,主要以选择题和简答题为主,需要进行大量的背诵记忆。
刑法分则部分可以分为侵犯个人法益犯罪、侵犯社会法益犯罪和侵犯国家法益犯罪三部分。分则每年都会出一道简答题,法条分析题也主要出现在分则。所以对于重点的罪名以及重点的法条需要格外注意,尤其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利罪,侵犯财产罪以及贿赂犯罪、渎职罪。
复习规划
重要知识点总结
(一)刑法总则部分
刑法总则部分的复习重点较多,是全部刑法学复习重点为集中的地方。主要包括:
1.刑法基本原则。
2.刑法的效力范围。
3.犯罪构成
4.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
5.共同犯罪问题
6.一罪与数罪
7.排除犯罪性的行为,掌握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两类排除犯罪性的行为: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。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(起因、时间、对象、主观、限度条件)、无过当防卫权的适用条件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;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(起因、时间、对象、主观、限度、及特别例外条件)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。————后应比较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之异同。
8.刑罚及其种类。理解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异同。刑罚的目的、一般预防与特别预防及相互之间的关系。我国刑罚体系的特征,刑罚种类的具体内容:即每一具体刑种的特征、适用与执行方式、刑期计算方式等,尤其应刑法总则关于适用的性规定以及死缓制度的具体内容。
9.量刑制度。首先,是量刑情节的分类(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)及其适用。其次,关于具体的几类重要的量刑制度:累犯(包括一般累犯)与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、刑事责任;自首分为一般自首(第67条第1款)与特别自首(第67条第2款),二者各自的成立条件,特殊情况下如共同犯罪自首、数罪自首、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。自首与坦白的界限、自首犯的刑事责任;立功的种类(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)及表现形式、立功者的刑事责任;数罪并罚的特点与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、不同法律条件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、尤其是明确“先并后减”与“先减后并”的界限;缓刑包括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、缓刑的考验期限、缓刑考验期限的考察、缓刑的法律后果。
10.刑罚执行制度。主要掌握两大行制度--减刑与假释的基本内容:条件(如对象条件、实质条件、限度条件)、适用程序、减刑后的刑期计算、假释考验期及考验期限内的考察、假释的法律后果等,还应留意减刑、假释与其他法律制度如减轻处罚、缓刑、监外执行等之间的相互区别。
11.刑罚消灭制度。明确刑罚消灭制度的法定原因。重点掌握追诉时效制度的具体内容: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和种类(即5年、10年、15年、20年及特殊核准期)、追诉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(追诉时效不受的情况)、追诉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等。
在考研复试中,英语口语是必须要考的一个部分,任何学校任何专业都不可避免。既然如此,那我们就早作准备,这样才能有的放矢,等真正面临考题时才能做到“兵来将挡水来土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