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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08月26日 20:17:14
暑期即将到来,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备考法律硕士考研,小高为大家整理了《法硕考研复习规划》的主题文章,总结法理学,法制史,宪法,民法,刑法五门专业课的复习规划,逐一讲解,非常全面,希望同学们不要错过。
(二)刑法分则部分
刑法分则部分的复习重点主要集中在分则若干章节中,其中分量比较重要的几个章节主要包括:第二章的危害公共安全罪,第三章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,第四章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利罪,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,第六章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,第八章的贿赂罪以及第九章的渎职罪。复习刑法分则时一定要对所有的罪名有一个全面整体的了解,在此基础上,有重点地掌握常见的、多发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规定,对于侵犯人身权利、民利罪,侵犯财产罪,贿赂罪尤应投入更多的精力。
重点章节中具体罪名
1.转化的抢劫罪(第269条)、抢劫罪的法定结果加重情形(第263条)。
2.罪与以手段相关的破坏电力设备罪、破坏广播设施、公用电信设施罪、破坏交通工具罪、破坏交通设施罪、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,罪与侵占罪、罪的区别,以及罪与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罪、盗伐林木罪的区别。
3.诈骗罪与分则第三章第五节中金融诈骗罪的关系,诈骗罪与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的犯
罪、假冒商标罪等其他以欺骗的手段或含欺骗的因素的犯罪的区别。
4.侵占犯罪。职务侵占罪与罪的区别,公司、企业人员、行贿罪与、对公司、企业人员行贿的区别,挪用资金罪、挪用公款罪以及挪用特定款物罪之间的相互区别。挪用公款罪与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。
5.敲诈勒索罪与抢劫及绑架罪的区别,抢劫罪与抢夺罪的联系与区别。
6.故意罪与故意伤害(致死)罪的区别,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(致死)罪的区别,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,诬告与报复的区别。
7.重婚罪与破坏军人婚姻罪在客观方面的差异。
8.强奸罪以及奸淫幼女罪的特征及认定。强奸罪的结果加重及其情节加重问题。
9.拐卖妇女、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,拐卖妇女、儿童罪处罚的问题(加重构成),拐卖妇女、儿童罪及其相关罪数问题。
10.罪、的客观表现形态以及罪刑对称(即刑罚设置)问题。
11.、诽谤、侵占、虐待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几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以及这几种犯罪在什么条件下不受“告诉才处理”的。
其他章节中应重点掌握的具体犯罪主要有:
1.间谍罪、为境外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、情报罪、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等涉及国家秘密的犯罪之间的联系及区别。
2.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其他责任事故类型的犯罪(如危险物品肇事罪、交通肇事罪、工程重安全事故罪)的区别。
3.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、认定、其刑罚设置,以及“逃逸后致人死亡”的处罚问题。
4.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罪与其他涉及枪支、弹药犯罪(如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罪、抢夺、抢劫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罪)之间的联系与区别。
5.劫持航空器罪、劫持船只、汽车罪、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、破坏交通工具罪之间的区别。
6.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与其他有关生产特定的伪劣商品犯罪的区别。
7.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与走私特定物品犯罪(如走私武器弹药罪、走私文物罪等)的区别,刑法明确规定的以走私罪论外的法定情形(第154条和第155条)。
8.洗钱罪的构成要件特征。
9.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特征。
10.妨害司法犯罪(主要是伪证罪、包庇、窝藏罪、妨害作证罪、脱逃罪等)。
11.组织卖淫罪、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关系。
12.引诱幼女卖淫罪、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。
13.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及其与故意伤害、罪的区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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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考研复试中,英语口语是必须要考的一个部分,任何学校任何专业都不可避免。既然如此,那我们就早作准备,这样才能有的放矢,等真正面临考题时才能做到“兵来将挡水来土掩”。